4月22日的裕案月日庭审于当天晚上9点多结束。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09年3月2日被实施逮捕;9个月后,将于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7.62,北京0.28,3.81%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鹏房公司、宣判
2008年11月18日,置换信息公告日,摘要:黄光裕案将于5月18日在北京宣判
记者今天(16日)从可靠渠道获悉,律师针对检方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相关人士目前已接到法院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黄光裕的涉罪事实为:2007年9月至11月,置换事项期间,至上述资产重组、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董事,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010年2月12日,
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为给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虽然众多记者早早守候在法院门口等待申请旁听证,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除去休庭的一个半小时,法庭针对黄光裕案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庭前证据开示。在被羁押17个月之后,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黄光裕案将于5月1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宣判,
4月22日,黄光裕案因一项新的罪名———单位行贿罪被退回补充侦查。2006年至2008年间,
但除新华社之外的其他媒体均被“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