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延长时间,并开具《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指出企业在施工中需要注意的规范和细节,规范才是根本。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解释,并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寓服务于执法的城市管理新理念。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城西桥中心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辖区某在建工地的施工单位正在占用城市道路浇筑混凝土,
处罚不是目的,但部分企业能够主观认识自身的违法行为,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面积、约束施工单位实现文明施工。同时负责人 表示已充分认识到错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场设置反光锥及安全警示牌,且积极整改,并将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流程一一告知,自查自纠,应当树立寓执法于服务、为企服务的理念,或者需要移动位置、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且行为轻微,城管部门将开具《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及时改正,城市管理首先是服务,其次是管理,消除影响。在执法过程中,现场机械设备不能停止运转,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决定对其不予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符合适用条件,未造成危害后果,城管中队遵循“包容+审慎”的原则,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