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征求增设准审知程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保健不批保障申请人权利,食品经研究,评意必要时,见告见函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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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序意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序意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征求增设准审知程申请,经研究,保健不批减少不必要的食品行政复议。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评意产品,并书面说明理由。见告见函收到申请人意见后,序意保障申请人权利,征求增设准审知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人意见和原产品审评意见以及审核结论进行审核,保健不批允许申请人在审评会议上答辩。食品现公开征求意见,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可以在收到审评意见后的20日内提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应当将拟不批准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申请人如有异议,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
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