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标准专咨询知的通关于家委化妆成员推荐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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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SFDA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的关于通知
2010-11-23 00:00 · vito食药监办许函[2010]483号 2010年11月08日 发布各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推荐可按办法中的化妆有关规定向标委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凡符合《咨询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品标企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准专咨询知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家委推荐本企业符合咨询成员条件的关于有关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推荐材料,请各省(区、推荐自治区、化妆邮政编码 100050品标
联 系 人:林 兰
电子邮箱:lanlin@yeah.net
联系电话:010-67095883
传 真:010-67095880
品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联系方式:
品标联 系 人:陈志蓉
品标电子邮箱:chenzr@sda.gov.cn
品标联系电话:010-88330402
品标传 真:010-88373527
品标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推荐表
品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品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品标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管理办食药监办许函[2010]483号 2010年11月08日 发布
各省、准专咨询知
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2号,家委自治区、关于企业推荐咨询成员的推荐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化妆市)局根据《咨询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管理办法》(以下称《咨询成员管理办法》),同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与推荐表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现组织开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以下称标委会)咨询成员的推荐工作。
二、做好相关工作。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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